医疗事故纠纷技术鉴定流程是如何的?
1、医患双方协商一致共同向市医学会提起鉴定申请,或患方向医疗行政部门投诉由医疗行政部门移交医学会鉴定,或由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委托医学会鉴定。
2、医学会受理鉴定委托。
3、由申请一方或双方交纳鉴定费。
4、医学会通知双方提交陈述书、答辩书及鉴定所需材料。
5、查看相关专科专家名录并选出需回避的专家。
6、对双方认可的专家随机编号,由医患双方及医学会随机抽号组成专家鉴定组。
7、召开鉴定会,医患双方按先患方后医方的顺序各陈述(答辩)15分钟、专家提问、退庭。
8、专家讨论,出具医鉴结论报告。
9、若不服鉴定报告,向省医鉴会提起再次鉴定。
法律制度中规定了医疗事故精神损失赔偿标准的计算依据,具体的赔偿标准跟医疗事故发生地的生活水平以及医疗事故造成的损害后果有关。除了精神损失赔偿之外,医疗事故中产生的其他各项赔偿也都不是固定的。医患双方对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是可以自行协商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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