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和管制可以一起判吗?
不可以一起执行,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在刑罚体系中,拘役是一种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主刑,算是较轻的一个主刑。适用于犯罪性质轻微但是仍然需要关押的犯罪分子,关押时间短期,并且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给个月可以回家一到两天,可以参加劳动并酌量获取报酬。
管制期间犯新罪会撤销管制的决定,对嫌疑人两罪并罚。拘役和管制都属于主刑,不可以一起执行,只能单独判罚,拘役有时间的限制,在1~6个月之间;管制也有时间限制,在3~24个月之间,拘役会限制犯人的人身自由,由看守所负责执行,但管制不需要限制犯人。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拘役和管制可以一起判吗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