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
所谓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
寻衅滋事犯罪多发生在公共场所(也有一些发生在偏僻隐蔽的地方),常常给公民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造成损害,但是寻衅滋事罪一般侵犯的并不是特定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而主要是指向公共秩序,向整个社会挑战,蔑视社会主义道德和法制。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无事生非,起哄捣乱,无理取闹,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l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
即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
其动机是通过寻衅滋事活动,追求精神刺激,填补精神上的空虚。
根据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存在随意殴打他人时,或者纠集他人从事这样的一种行为,都是需要按照我们国家刑事法律当中的寻衅滋事罪对此进行一定的处罚,当然在此之前如果构成累犯的情况之下,肯定是需要在本来的量刑幅度范围之内从重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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