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会见当事人的要求
(一)在侦查阶段只有律师会会见当事人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在侦查阶段只有辩护律师会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二)会见手续
辩护律师只需要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向看守所提出要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但是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
(三)律师会见时会做的工作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会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
原则上,家属自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起至法院判决生效前,不得会见当事人。特别是在侦查阶段,为了防止有碍侦查的情况出现,家属是绝对不能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当然在开庭审判的时候,家属会出庭,那庭上会见到当事人。最好有什么想要了解的情况,会通过辩护律师代为传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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