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如何认定是否构成滥伐林木罪?
(一)判断是否构成滥伐林木罪首要看要是否符合本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本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
(2)本罪的犯罪对象与盗伐林木罪的对象相同,包括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等。
需要注意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调整范围之外的个人房前屋后种植零星树木不属于本罪的犯罪对象。也就说砍伐个人房屋前后的几个树木是不构成本罪的。
2、客观要件:
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而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滥伐林木数量较大是构成滥伐林木罪的要件。根据《关于办理盗伐溢伐林木案件应用法律的几个问题的解释》,数量较大的起点,在林区,滥伐一般可掌握在l0立方米一20立方米或幼树500一1200株。在非林区,滥伐一般可掌握在5立方米一10立方米,或幼树250一600株,或者相当于上述损失。
滥伐林木接近上述规定的数量,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上述规定的标准定罪量刑:
(1)为首组织、策划、煽动滥伐林木,或者破坏植被面积极大,致使森林资源遭受损失的;
(2)滥伐防护林、经济林、特种用途林的;
(3)一贯滥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应该如何认定是否构成滥伐林木罪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