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认定是怎么样的?
本罪与非罪行为的界限
区分本罪与非罪行为的关键在于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只有造成了严重的后果才能构成本罪,否则,不能作为犯罪处理。
本罪与玩忽职守罪的界限
玩忽职守罪被规定在刑法分则第九章“渎职罪”中。所谓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玩忽职守罪在犯罪主体、侵犯客体、行为表现内容等方面均有别于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具体表现为如下方面:
(一)侵犯的客体不同。玩忽职守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管理活动,而本罪侵犯的客体限定为国家军事机关的管理活动。
(二)客观行为表现不同。玩忽职守行为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而本罪表现为私自脱离军事指挥、值班、值勤岗位或者对上述岗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其军事指挥、值班、值勤职责。
(三)犯罪主体不同。玩忽职守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本罪的主体是负有指挥、值班、值秘责任的军人。
军事岗位在我们国家是非常的重要的,尤其是在战争年代,坚守自己的岗位将会维护国家的安全,否则很容易引起重大事故的发生,因此我们国家《刑法》当中规定了擅离军事职守罪的量刑情况。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擅离军事职守罪既遂怎么判刑?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
对于犯罪认定是怎么样的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网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