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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欠钱不还怎样告知亲属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3-05-09 阅读: 164次

一、起诉欠钱不还怎样告知亲属?

1、逾期欠款被起诉的话是不会通知家人的,一般人民法院只会通知本案件的原告、被告以及证人等与本案有关联的人员,一般是不会通知父母的。但如果被告是没有民事能力的行为人,人民法院会通知其代理人。但是如果被告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父母作为其法定代理人是会通知的。

2、如欠别人钱到期被催仍不还的,债主到法院起诉申请执行,债务人收到执行通知,在规定期限内仍不归还的,就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欠款起诉后如何申请强制执行?

1、欠款起诉后可以通过申请支付令进行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债务人有其他财产,债权人可以在起诉前或者起诉后,申请法院财产保全,冻结查封对方的财产。

2、《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三、起诉债务人如何申请财产保全?

起诉债务人申请财产保全的流程如下:

1、利害关系人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

2、申请人提供担保;

3、人民法院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

4、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诉前财产保全需要提交那些材料

诉前财产保全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经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的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两份;

2、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3、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4、申请查封的财产属于被申请人的所有权证明,如房产登记中心的房屋产权信息单、银行开户证明等;

5、经担保人签名或盖章的担保书一份,申请人以外的自然人为担保人的,担保人还需要在窗口工作人员面前签章担保书;

6、担保财产价值与申请查封价值相当的证明材料一份,如银行账户明细,按揭房产价值证明等;

7、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民事法律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合同书、有关债权债务证明文书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起诉欠钱不还是不会告知亲属的。法院只会通知与案件有关的人,除非亲属和案件有关联。通过上述文章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的问题,如果您对于起诉欠钱不还怎样告知亲属的问题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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