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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罪与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的区别是哪些?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3-05-08 阅读: 204次

(1)主体不同。

医疗事故罪的主体是医务人员,一般是经过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承认,或者经过专业培养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并从事医疗工作的人员;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的主体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也就是不具有国家规定的从事诊疗活动资格的人。两罪主体的区别在于主体资格的合法性上。

(2)主观故意不同。

医疗事故罪在主观上表现为过失,即严重不负责任的心态。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不具有医生执业资格而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

(3)行为要件不同。

医疗事故罪要求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才予以刑事追究。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以情节严重作为成立犯罪的要件。

在非法行医的过程中,又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犯罪事实能够充分地满足两个犯罪之构成要件的要求的,应当认定行为人构成非法行医罪和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实行数罪并罚。如果行为人非法行医,专门或主要是施行破坏节育或者堕胎手术的,应认定为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不实行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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