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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后,被告不执行怎么办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22 阅读: 400次

现今到法院申请调解、判决的案件越来越多。那么如果法院判决后,被告不执行怎么办?可否强制执行?有没有这方面的实际案例?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有没有相关规定?现在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先看上诉期有没有经过,上诉期届满判决就生效,如果对方不执行,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1、如果债务人不履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法律文书,债权人应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期限要看判决书上定的时间。

2、超过该期限,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将不再受理。

【相关案例】

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是人民法院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具体体现,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当事人应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履行,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但偏偏有人视法院的生效判决如同儿戏,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结果受到了法律的严厉制裁。近日,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拒不执行判决罪的案件。被告人张某犯拒不执行判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2007年3月7日,被告人张某因与河南某路桥公司的侵权纠纷,被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以(2006)二七民二初字第6XX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赔偿河南某路桥公司1121726.6元。

该判决生效后,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接受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委托执行该案。遂向被告人张某作发出督促执行通知书,张某收到督促执行通知书后与河南某路桥公司达成和解执行协议,赔偿款1121726.6将分六次履行完毕,而被告人张某在履行两次(40万)赔偿款后,就拒不再继续履行。

在本案执行的过程中,被告人张某先后两次不见踪影,文峰区法院两次发出查找张某下落线索、财产线索的悬赏公告。执行人员在执行中还发现,被告人张某名下8个账户在其负有执行义务期间有670余万的资金入账,截止案发,其上述8个账户中余额不足3000元,张某在其能够掌控足额资金的情况下拒不履行判决义务。

文峰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在人民法院作出具有给付义务的判决后,在具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本应履行生效的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却采取长期逃避、转移等的方法逃避法院执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义务,严重影响了法律的尊严,妨害了司法秩序,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情节严重,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文峰区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判决后不执行的情况现在非常多,上诉期满后判决就生效,如果对方不执行,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您或者家人、亲友的情况比较复杂,需要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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