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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收到强制执行公证书的步骤有哪些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15 阅读: 400次

强制执行公证是一种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文书,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后,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以使自己的债权得以实现,那么法院收到强制执行公证书会强制执行吗?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

一、什么是强制执行公证

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前款规定的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构。

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简称“强制执行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无疑义的追偿贷款、物品的文书(如还款、还物协议、借款合同、民间抚养、赡养协议等)赋予其强制执行效力的一种特殊公证活动。当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经公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中所规定的偿还义务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原公证处申请签发执行证书,不经诉讼,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法院收到强制执行公证书会强制执行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三十七条 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前款规定的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三、强制执行公证的办理条件是什么

申请办理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应向当事人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公证处提出申请,协议中涉及不动产转让的向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提出申请。

办理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须由债权文书签署双方共同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

(1)法人申请提交法人主体资格证明: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社会团体法人的注册登记证书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件;由代理人代为申请的,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的身份证件;

(2)公民个人申请提交个人身份证明。

2、申请人出具的申办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文件;

3、需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及相关的债务证明;

4、若为债权文书提供了担保的,担保方应按照上述1、2两项规定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并提交有关担保的文件,及担保标的物的权属证明(指抵押担保或质押担保);

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办理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时,该债权文书必须具备以下要件:

1、债权文书的标的为给付一定数量的货币、物品或有价证券;

2、债券文书的内容明确、真实、合法,债权人和债务人对债权文书所规定的债务人应履行的义务无疑异;

3、债权文书中的偿付义务由债务人单方承担,无对等给付的情形存在;

4、债权文书中,债务人有明确的不履行义务或不完全履行义务时,愿意依法接受强制执行的意思表示。

上述就是小编对“法院收到强制执行公证书会强制执行吗”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公证法的规定,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当时,法院有义务执行债权人申请执行的强制执行公主文书,但强制执行公证债权文书有错误除外。如果读者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若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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