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法人变更后债权债务如何承担
一、民法典中法人变更后债权债务如何承担
根据民法典规定,法人变更并不影响合同的履行,所以原法人仍应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保证债权债务的实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条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九条营利法人对其不动产和动产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章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营利法人以外的法人,对其不动产和动产的权利,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章程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二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二、法人终止的原因有哪些
法人终止的原因包括法人解散、被宣告破产等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八条有下列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
(一)法人解散;
(二)法人被宣告破产;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
法人终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以上知识就是对“民法典中法人变更后债权债务如何承担”问题进行的解答,法人变更后,不会影响原债权债务关系,即法人仍然需要用自己的财产去偿还所负的债务,不能以变更原因拒绝承担债务。
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方面的帮助,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民法典中法人变更后债权债务如何承担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