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股东要还债务吗
一、公司破产股东要还债务吗
公司破产债务一般由公司财产进行偿还,不需要个人偿还,但是具有还款义务的连带债务人、保证人以及滥用股东权利的股东需要承担相应的债务偿还责任。
法人是与自然人并列的一类民商事主体,具有独立的主体性资格,具有法律主体所要求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商事活动并以自己的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关于不能清偿的界定是怎样的
不能清偿,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财产状况,也称不能支付或支付不能。不能清偿的要件为:
1、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认定债务人是否具有清偿能力,一般根据债务人的财产、信用、劳务等因素综合构成的。支付货币或财产为通常的债务清偿方法;以信用方法清偿债务,主要是指债务人借新债还旧债,或者协议延期偿还债务;以能力方法清偿债务,主要是指债务人以提供债权人接受的劳务、技能服务等折抵货币清偿债务。当债务人以所有方式均不能清偿债务时,即构成丧失清偿能力。缺乏清偿能力的认定应以客观状态作为标准,即缺乏清偿能力并非债务人主观上不愿或出于恶意而拒绝支付,而是不能支付的客观情况。
2、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已到偿还期限,提出清偿要求的、无争议或者已有确定名义的债务。
3、债务不限于以货币支付为标的,但必须是能够以货币评价的债务,否则因其债务形式在破产程序中无法得到偿还,宣告债务人破产没有实际意义。
4、不能清偿是债务人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或者可预见的相当时期内持续不能清偿,而不是一时的资金周转困难等问题暂时停止支付。
5、不能清偿指债务人的客观财产状况,不依其主观认识或表示确定,应由法院根据法律和事实裁定。
三、公司怎么申请破产流程
首先,公司应向法院递交破产申请书,并附上相关财务资料,如公司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等。
其次,根据法院的要求,公司需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说明和口头答辩,包括公司的经营状况、破产原因、资产和负债的状况、未偿付欠款的债权人名单等。
接着,法院会指定破产管理人,负责管理公司的所有财产,并组织清算公司的资产。此时,公司的决策权和经营权都被剥夺了,所有的资产和负债都归破产管理人所有。
最后,破产管理人会根据法院的判决向债务人进行清偿,并召开债权人会议,将公司的财产进行清算,并按照法定程序向债权人支付清算款项。
公司破产股东要还债务吗?通常情况下是不需要的。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对于公司的股东而言,只有其不存在一些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及债权人利益的行为,那么一般来说在公司破产的时候,其都不需要用个人财产承担公司债务。若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