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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妻子有偿还义务吗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20 阅读: 513次

被执行人只要接到了判决书的就要尽快的履行,要是自己没有能力进行偿还的话,法院可不可以让被执行人的妻子来进行偿还呢?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若悠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被执行人妻子有偿还义务吗

涉及强制执行的问题,一般分以下几种情况:

一、如果该债务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法院可以对夫妻双方的财产进行执行,但是应该保留必要的生活费用;

二、如果该债务不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产生的,法院只可以对夫妻财产中被执行人的份额进行执行;

三、无论债务是如何产生的,在没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将财产转移其子女的情况下,均不得对子女的财产进行执行。

申请执行,应向人民法院提交哪些文件和证件?

1、申请执行书。申请执行书中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

申请执行人写申请执行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待人员对口头申请应当制作笔录,由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

外国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中文申请执行书。当事人所在国与我国缔结或共同参加的司法协助条约有特别规定的,按照条约规定办理。

2、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3、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4、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5、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有仲裁条款的合同书或仲裁协议书。

申请执行国外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的,应当提交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或我国公证机关公证的仲裁裁决书中文本。

6、申请执行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委托代理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经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和代理人的权限。

委托代理人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或代为进行执行和解,或代为收取执行款项的,应当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7、其他应当提交的文件或证件。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对于被执行人不执行的话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来的,要是被执行人的妻子有能力进行偿还的,也可以直接的扣除妻子的账户来还款,但是孩子的账户不在执行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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