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后被谅解能判刑吗?
一、刑事拘留后被谅解能判刑吗
即使双方当事人已经和解,也仅限于民事部分,构成犯罪的,仍然会被人民法院判刑。
刑事拘留,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适用于被刑事立案的当事人。也就是说,刑事拘留的前提是被刑事立案,当事人被刑事拘留之后,可以肯定的是当事人已经被刑事立案,被怀疑有犯罪行为,国家已经启动对其的刑事追诉程序。
一个人被判刑的前提是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其有犯罪事实,并且根据法律应该判处刑罚。由此可见,被判刑和被刑事拘留的前提是不一样的。刑事拘留,说明其涉嫌犯罪,至于证据能够证实其有犯罪事实,还得看侦查机关收集的证据。
根据侦查结果的不同,可能会出现三种情况:一是收集到确实、充分的证据证实当事人实施了犯罪行为;二是收集到确实、充分的证据证实当事人没有实施了犯罪行为;三是收集到的证据既无法证明当事人实施了犯罪行为,又无法证明当事人没有实施了犯罪行为,也即证据不足。如果是后两种情况,当事人都不会被判刑;如果是第一种情况,就会被判处刑罚,当然这也不是绝对的,如果根据依法可以免除刑罚的,也不会被判处刑罚。
二、刑事犯罪的四大构成要件是什么
我国《刑法》规定的每一种犯罪都具备四个方面的要件,即犯罪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客体:
(1)犯罪的主体方面。
实施犯罪行为的人。每一种犯罪,都必须有犯罪主体,有的犯罪是一个人实施的,犯罪主体就是一人,有的犯罪是数人实施的,犯罪主体就是数人。根据刑法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犯罪的,构成单位犯罪,因此,单位也可以成为犯罪主体;
(2)犯罪的主观方面。
犯罪主体对其实施的犯罪行为及其结果所具有的心理状态。犯罪主观方面的心理状态有两种,即故意和过失。比如犯盗窃罪,犯罪人希望将他人财物窃为己有;犯故意伤害罪,犯罪人希望造成他人身体受到损伤的结果。有的犯罪是过失性质的,如失火罪,犯罪人就具有疏忽大意的心理状态。在单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该单位对犯罪行为负有责任的人员也同样具有主观心理状态;
(3)犯罪的客观方面。
犯罪行为的具体表现。比如犯诈骗罪,犯罪人具有虚构事实、欺骗他人的行为,贩毒罪具有贩卖毒品的行为,等等;
(4)犯罪的客体方面。
刑法所保护而被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是不同的,犯罪对象是犯罪行为所直接针对的对象,如杀人罪、伤害罪,犯罪对象是具体的被害人,而犯罪客体是指刑法所保护的公民人身权利不受非法侵害的这种社会关系。
三、犯罪未遂包括哪些
1、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犯罪未遂包括两种类型: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
2、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将犯罪的实行行为实施完毕,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没有得逞;
3、未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行为人在实施行为的过程中,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客观因素的介入,导致行为人不敢或不能把行为实行终了,以致犯罪没有得逞。
只有确定了案件情况才能知晓刑事拘留后被谅解能判刑吗,对于有犯罪事实,而且证据齐全的案件一般都是需要依法的判决,但如果有谅解书,那么都是可以从轻或减轻刑事责任,所以,案件不同,认错的态度不所存在的处罚都是完全不一样的。看完上文内容后,还有其他想要咨询的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有专业律师在线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