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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被执行人能做担保吗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27 阅读: 454次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办理银行贷款时,银行往往会要求申请人提供抵押或者担保,而担保分为人的担保和物的担保,银行对担保人资格是有一定要求的,那么法院被执行人能做担保吗?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法院被执行人能不能做担保人

被执行人往往是属于债务违约被债权人起诉的,而债务违约就会产生不良的信用记录,而银行对信用记录差的人一般是拒绝作为担保人的。

担保人的条件:

担保人即保证人,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这里的债权人既是主债的债权人。这里的-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称为保证债务,也有人称保证责任。

担保人应当具有法律规定的资格,即满足所需条件,包括以下这些:

(一)与本案无牵连关系;

(二)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三)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四)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五)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而且担保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二、贷款担保人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保证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证,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为一般保证。其形式有:

1、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订立保证合同。

2、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债权人接受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

3、主合同中虽然没有保证条款,但是,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者盖章的,保证合同成立。

(二)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一种保证方式。

三、被执行人失信的行为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法院被执行人能不能做担保人”问题进行的解答,被执行人往往是属于债务违约被债权人起诉的,而债务违约就会产生不良的信用记录,而银行对信用记录差的人一般是拒绝作为担保人的。欢迎到若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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