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后原告应怎样抗辩
移送管辖是指某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自己对该案件没有管辖权,而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移送管辖通常在同级法院之间进行。
法律咨询:
您好,我公司是原告(供方),起诉后被告(需方)在答辩期间内提出了管辖权异议.理由是我们同他们签定的产品销售合同中的争议解决条款改动了,该产品销售合同事先完全由电脑打印的.争议解决条款是这样约定的:如发生纠纷由需方所在地法院管辖.但是在签定合同的时候我们双方一致同意修改该条款,把其中的需方的需改为供方所在地.也就是把电脑打好的需改成了供字,由手写在上面的(改过的这个字上面双方都没有盖章).后来双方盖章签定了该份合同.现在我们在自己所在地起诉了对方.被告在答辩期间提出了管辖权异议,说合同是我们私自更改的,要求移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审理.向我们所在地的法院提交了一份证据是该合同的复印件上面是需方所在地法院管辖.我公司认为该复印件合同不可能是没有改动过的.因为签定合同是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当时两份都是改过的.现在被告突然拿出一份复印件合同是没有更改的要求移送,请问我们公司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何向我们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答辩书?
律师解答:
您好,既然这样,你方可以在管辖权异议答辩中说明有关情况,请求法院要求对方拿出这个原件来.对方拿不出原件,异议自然不成立。
相关法律知识:
修订后的刑法已将贪污贿赂罪明确在分则第八章中作了规定,根据这一修改,人民检察院管辖“贪污贿赂犯罪”案件,是指修订后刑法分则第八章规定的贪污贿赂罪和其他章节中明确规定按照刑法分则第八章贪污贿赂罪的规定定罪处罚的犯罪。第一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百八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的犯罪由公安机关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