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罪能否取保候审
一、故意伤害罪能否取保候审
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司法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后,若是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那犯罪嫌疑人也是可以被取保候审的。
要想取保候审,必须符合取保候审条件才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因此,若是故意伤害罪的犯罪嫌疑人满足上述条件之一,那么就是符合取保候审,有机会被取保。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故意伤害罪认定标准:
1、行为主体。
本罪主体的刑事责任年龄因伤害程度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要求,致人死亡,情节恶劣的,刑事责任年龄为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
致人重伤或者伤害致人死亡的,刑事责任年龄为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
致人轻伤的,则须已满16周岁才能构成本罪。
2、行为对象。
他人的身体,自身自残不成立本罪,但是战时自伤构成战时自伤罪。
3、伤害行为。
行为人有非法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关键。
对此应注意以下两点:
(1)伤害行为的非法性是构成本罪的前提。
如果伤害行为是合法的,如正当防卫或者紧急避险过程中造成一定伤害的,则不构成犯罪;
(2)本罪故意伤害的必须是他人的身体健康。
自伤行为不能构成本罪,特殊情况下可能构成其他罪,如军人战时为逃避军事义务自伤身体的,应按照刑法第434条的规定,以战时自伤罪论处。
4、伤害结果构成本罪的伤害程度限于轻伤、重伤、伤害致死三种情况。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故意伤害罪能否取保候审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