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名下没有资产该怎么办
民事诉讼中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事两个相互对立的关系,被执行人一般是指在法定的上诉期满后,或终身判决作出后,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的当事人。下面就由若悠网攀枝花律师为大家整理相应的有关被执行人的资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被执行人名下无财产怎么办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中止执行:
(1)人民法院已受理以被执行人为债务人的破产申请的
(2)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
(3)执行的标的物是其他法院或仲裁机构正在审理的案件争议标的物,需要等待该案件审理完毕确定权属的
(4)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
(5)仲裁裁决的被申请执行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不予执行请求,并提供适当担保的。
法院可以裁定中止执行,等被执行人有了执行能力,再恢复执行。同时法院应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
二、可以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的行为
1)是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
2)是实施其他信用惩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
3)是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三、如何查询失信者名单
失信“黑名单”随时上网可查
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开通。社会公众登录最高人民法院网站(www.court.gov.cn),点击“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一栏,就可以查询到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录入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负责人介绍说,开通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只是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发挥信用惩戒作用的一个开始。今后,各级法院也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逐步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其他方式予以公布,或者采取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对本院及辖区法院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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