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审查起诉阶段的时限
刑事审查起诉阶段的时限应当是一个月,根据法律规定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如果是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要做的工作有:
1、承办律师接受委托后,应及时与公诉机关取得联系;
2、辩护律师可以与犯罪嫌疑人进行通信,但内容应与本案有关;
3、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如下法律帮助;
4、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5、辩护律师可以向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收集与案件有关的材料。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规定了,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刑事审查起诉阶段的时限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