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单质押余额被冻结是否合理
在现实社会中,我们都知道存单质押已成为质押的一种方式。而存单持有者可以将自己的存单质押给银行,再从银行那里贷款。不过有时出质人可能会遇到一些民事纠纷,法院要冻结他的银行存款。对此,若悠网小编在下文为您具体介绍有关存单质押余额被冻结的相关容,希望分享的内容能够有所帮助。
存单质押余额被冻结是否合理
存单质押贷款本是债务远高于质押的财产,所以银行享有优先受偿权。不过如债务人已经偿还担保物权人的债务时,担保财产未处在冻结状态,将会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利益,所以存单质押余额被冻结是合理的。
存单质押一般是借款人以存单作为质押,从贷款银行取得一定金额贷款,并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一种信用业务。其性质与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一样均是质押。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金融机构协助执行的通知》第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依法可以对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采取冻结措施,但不得扣划。可见对于设有物权担保的财产,法院仍有权采取冻结措施。虽然物权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担保物权人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这并不意味着排除其他债权人的权利。在担保财产优先受偿后或担保物已丧失担保功能时,如债务人已经偿还担保物权人的债务时,担保财产未处在冻结状态,将会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利益。所以笔者认为即使存单已经质押给银行,冻结也并不是没有任何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