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写借条才是有效借条?
一、如何写借条才是有效借条?
只要具备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债务人姓名及借款日期(尽管是后来添上的),但符合借条的主要要件,因此具有法律效力。
借条的基本内容包括: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本外币)、利息计算、还款时间、违约(延迟偿还)罚金、纠纷处理方式,以及债务人姓名、借款日期等要件。
二、借条的标准格式范本是怎么样的?
借条
原因:今日由于个人财务紧张借×××1000元人民币(壹仟圆人民币)
借款人:×××(签名)
借款日期:2009年4月1日还款日期:2009年8月1日
借条
甲方与某年某月某日借乙方多少钱,借款期限xx,约定于某年某月某日归还,利息……如甲方不能按时归还,付违约金多少多少。
甲方签字
日期
借条
甲方xxx(身份证号:*****)今借乙方xxx(身份证号:*******)人民币*****元。(大写)
借款期限为:****年,从****年**月**日到****年**月**日。
借款利息为:**。
借款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
二、借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一条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综合上面所说的,借条是由债务人来进行书写,对于写借条的格式没有严格的规定,但在写的时候是需要由双方来进行协商,不管是存在的金额,以及还有还款的方式都需要表达清楚,只有得到双方认可的借条才能算是有效的。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如何写借条才是有效借条?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