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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后未及时羁押看守所怎么处理?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3-04-13 阅读: 186次

一、刑事拘留后未及时羁押看守所怎么处理?

刑事拘留后未及时羁押看守所可以通过投诉举报要求公安机关立即送往看守所羁押。公安机关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

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进行刑事拘留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二、刑事拘留期限是多少天?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可以通过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根据以上规定,一般而言,公安机关对涉嫌刑事拘留的人的拘留期限是14天,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长拘留期限是37天。

在生活当中如果遇到了公安机关违法办案的情况,是完全可以通过投诉渠道的方式来完成监督的。比如说有一些公安机关,他们在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之后,没有立即送往看守所是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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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接到检察院提交的公诉书后,会按照程序展开审理,通知控辩双方出庭答辩。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要遵守法庭秩序,不得干扰法庭正常的审理秩序,否则情节严重,会被追究法律责任。那么扰乱法庭秩序罪拘留罚款的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是怎么说的。

一、扰乱法庭秩序罪拘留罚款的标准是怎样的?

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如果诉讼参与人或者旁听人员违反法庭秩序,审判长应当警告制止。对不听制止的,可以强行带出法庭;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十五日以下的拘留。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被处罚人对罚款、拘留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对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或者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扰乱法庭秩序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有下列扰乱法庭秩序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1、聚众哄闹、冲击法庭;

2、或者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的;

3、侮辱、诽谤、威胁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不听法庭制止,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

4、有损坏法庭设施,抢夺、损毁诉讼文书、证据等扰乱法庭秩序行为,情节严重的。

三、扰乱法庭秩序罪的犯罪主体是什么?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且仅限为自然人。凡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扰乱法庭秩序罪。具体可归纳为以下三类人:

1、诉讼参与人。如公诉人、审判人员、书记员、鉴定人、翻译人、当事人本身、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诉讼代表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等诉讼参与人本身实施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

2、旁听的人员不遵守法庭纪律,不听劝阻,实施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

3、不允许旁听的人员,实施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如在法庭附近设置高音喇叭,进行高分贝噪音干扰,向法庭内投掷石块,或在法庭附近拦截有关正准备参加诉讼的人进行侮辱、殴打、围攻等。

综上所述,一般构成扰乱法庭秩序罪的主体是诉讼参与人、旁听者及不允许旁听的人员。扰乱法庭秩序罪拘留罚款的标准根据情节而定,对于情节严重的,会处以十五天以下拘役或者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情节特别严重,当事人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面临最高三年有期徒刑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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