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怎么写
依据法律的规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权对食品药品经营生产企业进行检查,食品药品经营企业有违法犯罪行为时,监督管理局可以将违法犯罪案件转移至公安机关,那么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怎么写?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怎么写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
《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为一式三联填写式文书。第一联存档,第二联交被移送公安机关,第三联抄送检察机关。该文书包括首部、正文和尾部三个部分。
(一)首部。包括:
1、文书名称。即《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
2、文书编号。其形式为:(地区简称)食药监执法类别罪移〔年份〕顺序号。
(二)正文。包括受移送部门和移送的法定依据。
1、受移送部门名称。应填写公安机关名称的全称。
2、移送法定依据。在正文中引用的法律条文有:
一、是关于涉嫌犯罪案件移送规定,主要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和《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
二、是关于公安机关对移送案件进行审查的时限以及是否立案的规定,依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八条;
三、是关于行政执法机关对公安机关决定立案的涉嫌犯罪案件作出的具体规定,主要是依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十二条。
(三)尾部。包括制作文书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公章)、制作文书时间以及附件。
二、涉嫌刑事犯罪其中的非法所得如何处理
1、追缴
对于犯罪分子的违法犯罪所得尚存的情况,侦查机关和公诉机关在案件侦查、审查起诉过程中,就应当随时予以追缴,这既是为保障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因为原物也是证据,也是为保障审判结果的顺利实现,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也应当追缴。
2、责令退赔
在犯罪分子违法所得原物及款项无法追缴的情况下,公安司法机关应责令犯罪分子退赔。无法追缴指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原物灭失或丧失原有价值。对于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物,原物灭失的情况下,本着犯罪分子不应从犯罪中获利的原则,应责令其按原物的价值赔偿相应的钱款。
第二,原物尚存,但具有不可追及性的,即原物因第三人的善意取得而不具有追及性。善意取得,是指动产占有人无权处分其占有的财产,其将该财产转让给第三人后,若受让人受让该财产时出于善意,则即时取得对该财产的所有权。
第三,犯罪分子违法所得是钱款的,无可追缴的钱款。有一种看法认为,既然没有可追缴的钱款,责令退赔也是空谈,没有意义。
3、返还被害人或没收、上缴国库
对于追缴、责令退赔的财物,有两种处理方法:其中属于被害人的合法财产且可以返还被害人的情况下,应当返还被害人;在无被害人或虽有被害人但无法返还被害人,或者是违禁品或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的情况下,则予以没收后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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