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不给借条怎么办
对方不给借条的,当事人可以通过收集其他证据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
借条是指借贷双方在设立权利义务关系时,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具体应当包括借款人与出借人的法定全名,借款的具体金额,还款的方式和具体日期等内容。
如果当事人因此产生纠纷的,可以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还可以申请调解或者直接提起诉讼。
1、协商,双方可以就产生争议的事项协商达成一致然后签订相应的协议。
2、调解,或者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调解,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3、提起诉讼,如果当事人要提起诉讼的,可以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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