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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查封扣押期限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31 阅读: 481次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机关是有权对行政违法人员进行行政处罚的,也可以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而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是比较多的,如查封、扣押物品,那么行政机关查封扣押期限?下面由若悠网律师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行政机关查封扣押有什么期限

依据我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可以申请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相关法律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二十五条 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延长查封、扣押的决定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对物品需要进行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查封、扣押的期间不包括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应当明确,并书面告知当事人。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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