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的本质属性是什么?
一、刑法的本质属性是什么?
刑法的本质属性是阶级性。
刑罚属性是刑罚本身固有的特征和性质。刑罚是阶级为了惩罚犯罪,以国家名义强制剥夺犯罪人的人身自由、财产、孛命或其他权利的一种最严厉的强制方法和手段,是国家权力的组成部分和重要表现,是国家政权赖以生存的条件。刑罚的这一根本属性是由副家的阶级本质所决定的。
刑法有三项基本原则:
1、罪刑法定原则: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未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2、适用刑法平等原则: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3、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条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第四条
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第五条
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二、刑事案件处理的流程是什么?
一般的刑事案件处理的流程是这样的:刑事案件程序一般会经过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阶段、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以及人民法院审理阶段。公安机关应进行侦查、搜集证据、必要时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等活动;检察院一般应进行审查案件、决定起诉等活动;人民法院一般应进行审核证据、开庭审判、进行案件宣判等活动。
三、刑事犯罪的四个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犯罪主体,是指实施犯罪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
每一种犯罪,都必须有犯罪主体,有的犯罪是一个人实施的,犯罪主体就是一人,有的犯罪是数人实施的,犯罪主体就是数人。根据刑法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犯罪的,构成单位犯罪,因此,单位也可以成为犯罪主体。
(二)犯罪客体,是指刑法所保护而被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
犯罪客体是犯罪构成的必要要件。没有一个犯罪是没有犯罪客体的。犯罪之所以具有社会危害性,首先是由其所侵犯的犯罪客体决定的。一个行为不侵犯任何客体,不侵犯任何社会关系,就意味着不具有社会危害性,也就不能构成犯罪。
(三)主观要件,体现的是行为人在怎样的心理状态的支配下实施危害社会行为的,刑法对犯罪构成的心理状态有有哪些具体的要求。
犯罪主观方面的心理状态有两种,即故意和过失。
比如犯盗窃罪,犯罪人希望将他人财物窃为己有;犯故意伤害罪,犯罪人希望造成他人身体受到损伤的结果。有的犯罪是过失性质的,如失火罪,犯罪人就具有疏忽大意的心理状态。在单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该单位对犯罪行为负有责任的人员也同样具有主观心理状态。
“故意”分两种,一是“希望‘,又叫直接故意,一是”放任“,又称间接故意。”过失“亦有两种,一为”过于自信“,一为”疏忽大意“。
(四)客观要件,是指犯罪行为的具体表现。比如犯诈骗罪,犯罪人具有虚构事实、欺骗他人的行为,贩毒罪具有贩卖毒品的行为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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