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判刑后多久可以探监?
一、常州判刑后多久可以探监?
判决书生效一个月后。判决书生效后一个月内就移送到监狱执行,到监狱后,在规定的时间就可以探监。
罪犯在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罪犯会见一般每月1次,每次半小时至一小时。宽管级罪犯以及其他有特殊情况的罪犯,监狱可以照顾增加会见的次数和延长会见的时间。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与他人通信,但是来往信件应当经过监狱检查。监狱发现有碍罪犯改造内容的信件,可以扣留。罪犯写给监狱的上级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件,不受检查。
《监狱法》规定罪犯服刑期间可按规定会见亲属,并没有明确具体日期,可按各监狱规定执行。一般在入监通知书中有相关内容。
《监狱法》第二十条:
罪犯收监后,监狱应当通知罪犯家属。通知书应当自收监之日起五日内发出。
二、关于探监有哪些规定
1、只有罪犯的亲属和监护人才能行使探监权。但是在实践中,罪犯的朋友也可以进行探监,因为探监可以为监狱带来相应的经济效益。各监狱要求在探监时,出示以下证件:身份证件;当地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
2、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与他人通信,但是来往信件应当经过监狱检查。监狱发现有碍罪犯改造内容的信件,可以扣留。罪犯写给监狱的上级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件,不受检查。
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
犯收受物品和钱款,应当经监狱批准、检查。
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
罪犯会见一般每月1次,每次半小时至一小时。宽管级罪犯以及其他有特殊情况的罪犯,监狱可以照顾增加会见的次数和延长会见的时间。
需要会见的罪犯,在每月发信时提出会见的要求,中队干警随信寄发《会见通知书》,会见对象按照规定的日期前来监狱会见。罪犯会见的对象原则上指罪犯的近亲属和监护人。
近亲属是指配偶、子女、孙子女、父母、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伯父母、姨父母、自己及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
会见对象必须携带身份证及其它能证明自己与罪犯关系的有效证明(户口簿、公安派出所证明、单位介绍信等),并经过监狱负责会见的干警审查后方可会见。只有罪犯的亲属和监护人才能行使探监权。到不同的地方探监,要求是各不相同的。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与他人通信,但是来往信件应当经过监狱检查。监狱发现有碍罪犯改造内容的信件,可以扣留。罪犯写给监狱的上级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件,不受检查。
三、探监的程序是什么
服刑人员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出示以下证件:
1、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兵证等),当地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
2、服刑人员的近亲属病重或者死亡时,应当及时通知在服刑人员。在服刑人员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时,除案情重大的以外,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在严格监护的条件下,允许服刑人员回家探视。
3、服刑人员近亲属给服刑人员的物品,须经看守人员检查。
常州判刑后多久可以探监,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当中已经给出了非常明确的规定,只有犯罪人员的亲属和法定的监护人才能够行使探监的权力,而探监也必须要经过法定的流程。通过上述文章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的问题,如果您对此还有疑问,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在线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