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信罪获利40万退赃吗
一、 帮信罪获利40万退赃吗
1、帮信罪是退赃款。帮助罪属于刑事犯罪,凡事犯罪所得均须退还,而不仅仅是获利。非法获利,顾名思义,就是非法获取的利润或红利。不是非法营业数额或营业收入,是扣除直接用于经营活动的合理支出及必要费用后剩余的数额。
2、退回赃款还可以减轻处罚,只要犯罪性质不是恶劣的,最高可以免去刑事处罚。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犯帮信罪的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处罚金。那么有退赃的话,可以在此程度上减轻刑罚或是免去处罚。退赃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罪犯及其委托人依据法律法规主动或被动性的将非法获得的财物直接退还给被害人或者上缴司法机关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帮信罪退赃后什么情况下应当减刑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三、帮信罪退赃减刑法院应当受理哪些材料
人民法院受理减刑、假释案件,应当审查执行机关移送的下列材料:
(一)减刑或者假释建议书。
(二)终审法院裁判文书、执行通知书、历次减刑裁定书的复印件。
(三)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重大立功表现的具体事实的书面证明材料。
(四)罪犯评审鉴定表、奖惩审批表等。
(五)其他根据案件审理需要应予移送的材料。
四、帮信罪行为人退赃后若要减刑如何进行庭审
减刑、假释案件的开庭审理由审判长主持,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审判长宣布开庭,核实被报请减刑、假释罪犯的基本情况。
(二)审判长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检察人员、执行机关代表及其他庭审参加人。
(三)执行机关代表宣读减刑、假释建议书,并说明主要理由。
(四)检察人员发表检察意见。
(五)法庭对被报请减刑、假释罪犯确有悔改表现或立功表现、重大立功表现的事实以及其他影响减刑、假释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六)被报请减刑、假释罪犯作最后陈述。
(七)审判长对庭审情况进行总结并宣布休庭评议。
针对帮信罪获利40万退赃吗的问题,具体回答是帮信罪应当退赃。帮信罪退回赃款,可以减轻处罚,只要犯罪性质不是恶劣的,最高可以免去刑事处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犯本罪的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处罚金。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