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信罪银行流水金额怎么算
一、帮信罪银行流水金额怎么算
(一)一般入罪标准的支付结算金额认定标准:
支付结算金额达到二十万元以上。认定标准如下:
1、上游犯罪经查证属实,达到犯罪程度。
2、支付结算金额必须与已经查证属实的上游犯罪的犯罪金额有关联,一一对应。比如说,信用卡的银行流水为80万,但经查证属实的上游犯罪的犯罪金额只有15万,也就是说,支付结算金额只有15万,达不到帮信罪的入罪标准,因此,不构成帮信罪。
(二)特殊入罪标准的支付结算金额认定标准:
支付结算金额达到一百万元以上。认定标准如下:
1、不要求上游犯罪达到查证属实的程度。
2、只要支付结算金额达到一百万元以上,即使无法与上游犯罪的犯罪金额一一对应,或者相对应的金额达不到二十万,也达到入罪标准。比如,信用卡的银行流水为120万元,但能与上游犯罪相对应的查证属实的金额只有15万元,这种情况下,适用特殊入罪标准的支付结算金额认定标准,支付结算金额为120万元,构成帮信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哪些情况下帮信罪行为人不被起诉
1、主观上不明知他人实施信息网络犯罪,客观上没有帮助行为,不起诉
我国的《刑法》规定,只有主观上明知上线实施了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客观上实施了帮助犯罪行为,才能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反之,如果嫌疑人实施了帮助行为,但实际上对于上线的犯罪行为不明知,则不能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2、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起诉
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需要查清案件的犯罪事实,比如被帮助的对象,支付结算的资金,犯罪的方式手段,非法获利的具体金额,各个嫌疑人证人的供述能够互相印证,否则,就属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指控构成犯罪。
3、共同犯罪中起次要和辅助作,系从犯,不起诉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即使构成犯罪,如果属于犯罪情节轻微,危害性不大,也可以不予刑事处罚。如果在共同犯罪中只起次要和辅助作,被认定为从犯,依法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三、帮信罪开庭后多久宣判
帮信罪判刑需要的时间是: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四、帮信案件中被害人前期获得的投资返利属于违法所得吗
1、帮信案件中被害人前期获得的投资返利不属于违法所得
在投资型诈骗中,虽然从银行结算的角度看,被害人前期获得的投资返利与涉案银行账户内其他支出金额一样,也是银行支付结算的一部分。但因其不是违法所得,在审查被帮助对象是否构成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时,不应将其计入犯罪金额,也不应计入认定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时的支付结算金额。
2、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应为正犯的违法所得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的,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根据共犯从属性原理,构成帮助犯的前提是正犯实施了信息网络犯罪,行为人所帮助的对象的行为构成犯罪。在被帮助对象实施的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情形下,按照对“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的文义理解,是为犯罪(符合构成要件的不法行为)而非一般违法活动提供支付结算帮助。因此,将支付结算金额解释为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金额是符合语义逻辑的。
遇到了帮信罪银行流水金额怎么算的问题,回答是帮信罪中的支付结算金额按照涉案账户的流入资金来计算,《刑法》条文中并没有对支付结算金额的明确定义,通俗的解释就是行为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进行支付结算的银行卡或支付账户的交易流水。本篇文章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如果还存在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与专业律师进行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