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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的执行中止有哪些情形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18 阅读: 488次

在执行的相关法令或是法院执行规定其实也是可以中止,法律上也针对执行中止做了明确的规定,只要符合相关的规定就可以去申请执行中止的相关决定。那么,法定的执行中止有哪些情形?看看若悠网小编收集的资料。

法定的执行中止有哪些情形?

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承担义务的;

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5、人民法院已受理以被执行人为债务人的破产申请的;

6、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

7、执行标的物是其他法院或仲裁机构正在审理的案件争议标的物,需要等待该案件审理完毕确定权属的;

8、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

9、仲裁裁决的被申请执行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不予执行请求,并提供适当担保的;

10、涉外仲裁机构作出仲裁裁决,被执行人申辩有《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情形之一,并提供适当担保的。

11、据以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确有错误,执行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或上级法院提审裁定的。

法定的执行中止包括很多,遇到此类纠纷的时候,自己不能解决可以询问若悠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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