止血钳遗留腹中,医疗事故医生要负责任吗
一、止血钳遗留腹中,医疗事故医生要负责任吗
医疗事故医生要依法承担下列责任:
1、民事赔偿责任:
赔偿患者或家属经济损失。各项赔偿项目在相关法律中已有详细规定,可以对号入座。具体数额的确定,患方可以通过卫生行政部门调解确定,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确定。各项赔偿项目确定后一次性支付,赔偿结束后不得再反悔。
2、行政责任:
对于发生医疗事故的人员,卫生行政部门或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
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3、刑事责任:
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医疗事故罪的构成要件
有什么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医疗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
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医疗规章制度,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病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病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主观方面由过失构成,即行为人对“造成病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病人身体健康”的结果,在主观上并不是出于故意而希望、追求或者放任的结果,而是过失造成的。
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能是由医务人员构成。
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对于止血钳遗留腹中,医疗事故医生是要负责任的,严重的话是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也就是坐牢了,所以说犯法的事情千万不要去做,希望大家可以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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