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中如何解除取保候审
一、刑事案件中如何解除取保候审?
1、由被取保候审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口头或者书面向作出取保候审的机关或者执行机关提出解除取保候审的申请。
2、相关机关对于取保候审的解除申请进行审核。
3、审核符合解除取保候审条件的,案件承办人应当写出《呈请解除取保候审报告书》,经办案单位审查同意后,办案人员再制作《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办理解除取保候审手续。
二、应当解除取保候审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1、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
3、发现采取取保候审决定不当的。
三、解除取保候审退保证金的流程有哪些?
1、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时,此前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机关会出具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领取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
3、携带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到此前交纳保证金的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四、取保候审期间有哪些限制?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五、取保候审期间可以逮捕嫌疑人的情形有哪些?
被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决定逮捕:
(一)故意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三)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打击报复、恐吓滋扰被害人、证人、鉴定人、举报人、控告人等的;
(五)经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案,影响审判活动正常进行的;
(六)擅自改变联系方式或者居住地,导致无法传唤,影响审判活动正常进行的;
(七)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影响审判活动正常进行,或者两次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
(八)违反规定进入特定场所、与特定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从事特定活动,影响审判活动正常进行,或者两次违反有关规定的;
(九)依法应当决定逮捕的其他情形。
六、取保候审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1、取保候审是人身强制性最弱的一种强制措施;
2、取保候审是法定期限最长的一种强制措施;
3、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公、检、法三家均可使用。
实际上刑事案件中如何解除取保候审的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除了当事人主动向办案机关提出申请外,符合法定条件的办案机关也可以主动解除取保候审。通过上述文章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的问题,如果您对此还有疑问,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在线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