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检察院批准逮捕还能取保候审吗?
一、被检察院批准逮捕还能取保候审吗?
1、被检察院批准逮捕不一定还能取保候审,若是满足了以下的条件,可以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2、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3、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1)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2)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3)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4)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二、公安机关有权解除取保候审的措施吗?
1、公安机关无权解除取保候审的措施。
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案件,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十五日前,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作出决定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应当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前,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通知公安机关执行。
2、被取保者若是违反规定,有可能会被逮捕。
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违反应当遵守的规定,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提请批准逮捕。人民检察院应当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审查批准逮捕。
三、取保候审一年多了没有通知怎么办?
1、取保候审一年多了没有通知可以向公安机关进行咨询或者听候消息。
取保候审最长期限是一年,超过这个限期的应当视为自动解除。当事人未接到通知,可以向公安机关进行咨询或者听候消息;
如果长时间没有消息的话,应当是撤案,不用处理。
2、取保候审的流程如下:
(1)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2)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
(3)执行,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应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
3、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
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
执行机关收到决定机关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通知后,应当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决定机关。
不管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是处于被拘留、还是被逮捕的状态,只要是满足了法定取保候审的条件,那么就可以不向公安机关等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如果对被检察院批准逮捕还能取保候审吗还存在其他相关的疑问,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有专业律师在线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