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罚执行完毕能不能再追诉
人是需要为自己的罪行付出该有的责任,一些人犯错了也受到了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之后也放出来了回到正常的生活,但后来有些人发现该罪犯有漏罪的情况当初没有处理,刑罚执行完毕能不能再追诉?若悠网小编为你打听到了相关内容如下。
刑罚执行完毕发现漏罪能不能再追诉?还在追诉期就可以,不在追诉期不可以。
在刑罚执行完毕后,发现漏罪已经过追诉时效的,根据《刑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对超过追诉时效的犯罪行为不能再进行追诉,不能再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刑法》
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 【追诉期限的延长】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的计算与中断】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刑罚执行完毕之前发现漏罪怎么办
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之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刑罚执行完毕发现漏罪能不能再追诉?在刑罚执行完毕之后发现对方有漏罪可以依法追诉,只要还在追诉期就可以依法对他进行处理。发现他人刑罚执行完毕有漏罪的情形但无法进一步确定,自己不能解决可以询问若悠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