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法律就是强制性的代表,虽说法律是为了公民而生,但并不意味着一切都依赖于公民而行动。当法律做出最为公正的判决之后,我们相关的代表人就必须按照法律执行,否则就将受到法律惩罚。若悠网小编下面就将为我们讲解关于法定代表人拒不执行判决罪行。
一、法定代表人拒不执行判决罪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它是妨碍司法罪中的一种特殊犯罪。其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即明知应当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所确定的义务而拒不履行;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审判机关裁判和执行的权威。被执行人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直接损害了人民裁判和执行的严肃性,影响了人民法院的正常司法活动,而且间接损害了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国家利益。
我国刑法设立这一罪名,对于法律尊严的维护,法院形象的树立,以及解决长期困扰我国司法实践中的“执行难”问题,都有其积极的现实意义。但由于其可操作性不是太强,实施起来存在诸多困难,因此在司法实践中较难把握,致使适用此罪的情形尚不多。
二、拒不执行罪的相关法律知识
《刑法》第30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可见,单位犯罪必须有法律的明确规定:《刑法》第211条规定,单位犯本节第201条(逃税罪)、第203条、第204条、第207条、第208条、第209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所以,选项A正确。《刑法》第346条规定:单位犯本节第338条(污染环境罪)至第345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法律可以说是我们社会的公正的代表,所以对于法律我们应该抱有敬畏之心,我们应该知道只有如此我们社会才会更加的安定,我们才会生活的更加幸福。以上就是若悠网小编为我们带来的相关法律知识,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请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