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对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怎样的
一、我国刑法对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怎样的?
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罪既遂按照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量刑,一般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从轻处罚。
《刑法》
第三百二十八条
【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盗掘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二)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多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四)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并盗窃珍贵文物或者造成珍贵文物严重破坏的。
【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盗掘国家保护的具有科学价值的古人类化石和古脊椎动物化石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涉嫌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罪拒不认罪可以定罪吗?
涉嫌古脊椎动物化石罪,嫌疑人拒不认罪,只要证据充分就可以定罪。根据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三、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罪的定罪证据有哪些类型?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综上所述,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罪的量刑标准是不能一概而论的,除了对犯罪嫌疑人判处主刑之外,对犯罪嫌疑人也可并处罚金或并处没收财产这样的附加刑,在日常生活中发现疑似动物化石之后,要第一时间向当地的文物保护单位报告,不能擅自盗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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