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能否申请先予执行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出现人身损害的侵权案件时,如果双方就人身损害赔偿问题产生纠纷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解决赔偿纠纷,那么人身损害能否申请先予执行?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人身损害能不能申请先予执行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人身损害医疗费用赔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先予执行。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六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第一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
(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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