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 > 民事

交通事可以先予执行吗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24 阅读: 525次

在现实生活中交通事故是经常发生的,发生交通事故后往往会造成人员伤亡的出现,造成人员伤亡的,就需要对受害人进行抢救,抢救时会产生一定的费用,那么交通事可以先予执行吗?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交通事可不可以先予执行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需要对受害人进行救治的,可以对救济受害春的医疗费用先予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六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第一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

(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交通事可不可以先予执行”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需要对受害人进行救治的,可以对救济受害春的医疗费用先予执行。欢迎到若悠网。

文章来源网络,版权归属原作者,未注明作者均因传阅太多无从查证。本站为公益性非盈利网站,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益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投诉邮箱:tousu@ruoyo.com

本页标题:交通事可以先予执行吗

本页地址:https://www.ruoyo.com/falv/minshi/4226.html

若悠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