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征地先予执行是否合法
在现实生活中因经济建设的需要对土地进行征收是非常普遍的,对土地进行征收的时候,就需要对被征收人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征收人不得强行征收,那么农村征地先予执行是否合法?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农村征地先予执行是不是合法的
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征收并没有规定先予执行,土地征收应该在取得批准后才能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五条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
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第四十六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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