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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先予执行的是否裁定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20 阅读: 481次

裁定是法院对案件一种非常重要的审判方式,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的时候,除了可以作出判决外,对一些案件或者申请,也可以采用裁定的方式作出审判,那么不先予执行的是否裁定?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不先予执行的是不是裁定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是否决定先予执行,是采取裁定的方式决定的,如果不准许的,裁定驳回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六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第一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

(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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