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能异地使用吗
医保卡一般不能跨地区使用:
1、特殊情况下,出差、探亲、休假等原因在异地发生的紧急住院医疗费用,应按照参保所在地医疗保险办法的具体规定进行费用报销。一般在急诊的情况下,允许就近诊治。治疗后,凭治疗医院出具的有效凭证回所在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报销;
2、如果已经退休的,身边子女在当地定居的,回参保地的医保中心申请退休人员异地安置,办好后就可以选择一到两家定点医院就医,费用先自己垫付,然后回参保地医保中心报销;
3、对于长期驻外职工,也可申请医保异地安置,由单位申请,办好后就可以选择一到两家定点医院就医,费用先自己垫付,然后回参保地医保中心报销。
一、参保职工的医药费报销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个人医疗保险就诊证;
2、出具二甲以上医院批准件;
3、由就诊医院盖章的住院发票、费用汇总清单以及出院小结;
4、本人或代理人身份证以及报销人员有效银行卡或存折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医保卡异地使用办理手续如下:
1、填写《驻外及异地居住参保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备案表》;
2、本人书面申请,简述长住异地的原因;
3、长住异地的证明,如户口簿复印件、暂住证复印件、长住当地派出所或社区居委会或工作单位的证明之一。
综上所述,医保卡一般不能跨地区使用,但有符合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使用报销。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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