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予执行是否可以终止复议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时的规定,当事人因追索劳动报酬、抚养费用等提起民事诉讼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而被申请人对先予执行裁定不服的,可以提出复议,那么先予执行是否可以终止复议?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先予执行能不能终止复议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期间,在法院作出裁定前,是可以撤销复议申请的,撤销后就终止复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
(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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