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碍有关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有何法律责任
我国行政机关是具有执法权利的,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执法的时候,被执法人员是需要配合执法人员的执法活动,那么阻碍有关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有哪些法律责任?下面由若悠网律师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阻碍有关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有何法律责任
一、阻碍执行职务行为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二、阻碍执行职务行为行政处罚的责任事项
1、立案责任:发现阻碍执行职务的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制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3、审查责任: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被执法人员有阻碍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行的,可以进行治安管理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可拘留。欢迎到若悠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