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 > 民事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当事人有哪些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12 阅读: 519次

诉讼需要有原告和被告双方当事人的,如果案外人对人民法院的执行有异议的,可以提起异议之诉,同样是需要有原告和被告的。那么,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当事人有哪些呢?今天,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当事人有哪些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原告为案外人,且案外人对执行标的物享有足以排除的实体权利。被告是申请执行人,在被执行人否认案外人权利时,可以将其列为被告。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是指案外人就执行标的物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权利,请求人民法院不许对该标的物实施执行的诉讼。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目的是当案外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采取有效手段予以救济,保障自身的合法利益,同时也维护了司法的公正。执行异议之诉是一种较为特殊的诉讼,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除应当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所规定的起诉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案外人的执行异议申请已经被人民法院裁定驳回;

(2)有明确的排除对执行标的执行的诉讼请求,且诉讼请求与原判决、裁定无关;(3)自执行异议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提起。人民法院审理执行异议之诉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经审理,理由不成立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理由成立的,依据案外人的诉讼请求作出相应的裁判。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审理期间,人民法院不得对执行标的进行处分。申请执行人请求人民法院继续执行并提供相应担保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原告为案外人,且案外人对执行标的物享有足以排除的实体权利。被告是申请执行人,在被执行人否认案外人权利时,可以将其列为被告。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

文章来源网络,版权归属原作者,未注明作者均因传阅太多无从查证。本站为公益性非盈利网站,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益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投诉邮箱:tousu@ruoyo.com

本页标题: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当事人有哪些

本页地址:https://www.ruoyo.com/falv/minshi/4063.html

若悠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