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 > 民事

法院权属管辖是怎么解释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24 阅读: 385次

在现实社会中,相信有不少人都了解到在我国,仲裁诉讼并没有专属管辖。专属管辖的特点,就是具有优先性、排他性、强制性。与其他法定管辖相比,法院管辖独有的制度,也就是专属管辖。对此,若悠网小编在下文为您具体介绍有关什么是法院权属管辖,希望分享的内容能够有所帮助。

法院权属管辖是怎么解释

权属管辖,是指法律强制规定某类案件只能由特定法院管辖,其它法院无权管辖,也不允许当事人协议变更管辖。与其他法定管辖相比,专属管辖具有优先性、排他性与强制性。专属管辖是法院管辖独有的制度,仲裁没有专属管辖。

仲裁诉讼中的专属管辖:根据《民诉意见》305条、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和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属于法院专属管辖的案件,当事人不得用书面协议选择其他国家法院管辖。但协议选择仲裁裁决的除外。

文章来源网络,版权归属原作者,未注明作者均因传阅太多无从查证。本站为公益性非盈利网站,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益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投诉邮箱:tousu@ruoyo.com

本页标题:法院权属管辖是怎么解释

本页地址:https://www.ruoyo.com/falv/minshi/399.html

若悠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