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异议之诉管辖法院
管辖法院的意思是法院对于案件的管辖,每个法院的级别不一样,所以对于案件的管理也是不一样的,不能够越权管理案件,对于执行异议之诉的管辖法院也是有特别规定的,关于执行异议之诉管辖法院的相关法律知识,如果有兴趣的话,接下来和若悠网小编一起来熟悉一下吧。
执行异议之诉管辖法院
执行异议之诉管辖法院是执行法院。
申请书应当载明具体的异议或者复议请求、事实、理由等内容,并附下列材料:
(一)异议人或者复议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二)相关证据材料;
(三)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利害关系人提出执行行为异议:
(一)认为人民法院的执行行为违法,妨碍其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债权受偿的;
(二)认为人民法院的拍卖措施违法,妨碍其参与公平竞价的;
(三)认为人民法院的拍卖、变卖或者以物抵债措施违法,侵害其对执行标的的优先购买权的;
(四)认为人民法院要求协助执行的事项超出其协助范围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
(五)认为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人民法院违法执行行为侵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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