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捕后律师可否看到卷宗?
一、批捕后律师可否看到卷宗?
被批捕后侦查阶段律师是不可以查阅案件卷宗的,这个阶段,律师可以会见嫌疑人,等经过检察院起诉,在法院庭审阶段,律师就可以查阅卷宗材料。律师提出会见申请,应当得到办案机关的批准,会见的时候可以询问案件相关情况。
律师不可以在侦查阶段查阅案件,律师只能在法院当庭期间查阅案件,因为案件的案卷涉及到侦查的机密也涉及到案件的机密,律师作为非公安机关人员是没有资格查阅案件的,只能在法院当庭经过允许才可以查阅这也是为了案件的公平。
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二、检察院批捕的程序是怎样的?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在我国的刑事案件的处理程序中,如果是犯罪行为人及其家属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的,此时律师就是享有一系列的权利的,比如说阅卷权、会见权等,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权利的行使都是有限制的,比如说我国的律师只有在检察院审查起诉之后,才能阅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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