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关于刑事拘留时间规定是什么
一、刑事诉讼法关于刑事拘留时间规定是什么
1、刑事拘留的时间为14到37天。
2、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至4天。
3、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检察院在7日内作出批捕或不批准决定。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刑事拘留期满的处理结果是什么
刑事拘留期满后,当事人会面对什么处理结果如下:
1、逮捕:事实清楚,证据充足,经检察院批准逮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2、释放:针对的是无罪或证据不足的情形,即没有证据证实或证据不足以证实其所涉的罪行。
3、释放,同时处行政拘留(可以折抵,不需要再执行行政拘留):针对的是罪轻,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要追究行政责任。
4、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针对的是没有逮捕必要和证据不足,需要继续侦查的。
对于犯罪嫌疑人是否需要进行逮捕,是由检察院来决定的,而公安机关则是负责寻找相关的证据资料递交给检察院,检察院如果认为案件需要补充侦查的话,那么会退回批准逮捕的申请并且说明理由。然后由公安机关继续申请批准逮捕。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刑事诉讼法关于刑事拘留时间规定是什么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其他需要帮助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律师给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