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 > 民事

向最高院刑事申诉交哪些材料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3-03-01 阅读: 187次

一、向最高院刑事申诉交哪些材料

申诉人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时,应当递交申诉书、身份证明、相关法律文书及证据材料或者证据线索。

1、身份证明是指自然人的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等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

对身份证明,人民检察院经核对无误留存复印件。

2、相关法律文书是指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决定书、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刑事申诉复查通知书、刑事申诉审查结果通知书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

3、申诉书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申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有效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有效联系方式;

申诉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

申诉人签名、盖章或者捺指印及申诉时间。

申诉人不具备书写能力而口头提出申诉的,应当制作笔录,并由申诉人签名或者捺指印。

二、刑事申诉案件受理范围

基层人民检察院管辖下列刑事申诉:

1、不服本院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的;

2、不服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

分、州、市人民检察院和省级人民检察院管辖下列刑事申诉:

1、不服本院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的;

2、被害人不服下一级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在收到不起诉决定书七日内提出的;

3、不服下一级人民检察院复查决定的;

4、不服同级和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和不服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且下一级人民检察院已经审查或者复查终结的申诉。

刑事申诉是事后进行审查的监督性程序,不具有审级性质;

是一审、二审程序以外的,具有补救性的特殊程序。

申诉是当事人依法享有的一项诉讼权利,是当事人行使诉权的表现。

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刑事申诉时效,只有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向最高院刑事申诉交哪些材料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此外,我们还整理了一些其他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文章来源网络,版权归属原作者,未注明作者均因传阅太多无从查证。本站为公益性非盈利网站,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益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投诉邮箱:tousu@ruoyo.com

本页标题:向最高院刑事申诉交哪些材料

本页地址:https://www.ruoyo.com/falv/minshi/38278.html

若悠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