毁坏公共财物罪标准是怎样的
一、毁坏公共财物罪标准是怎样的?
没有毁坏公共财物罪,损坏公共财物的,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此罪的立案标准为:
1、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2、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3、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故意毁坏财物罪的量刑依据是怎样的?
1、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定罪证据需证明哪些事实?
(一)被告人、被害人的身份;
(二)被指控的犯罪是否存在;
(三)被指控的犯罪是否为被告人所实施;
(四)被告人有无刑事责任能力,有无罪过,实施犯罪的动机、目的;
(五)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案件起因等;
(六)是否系共同犯罪或者犯罪事实存在关联,以及被告人在犯罪中的地位、作用;
(七)被告人有无从重、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情节;
(八)有关涉案财物处理的事实;
(九)有关附带民事诉讼的事实;
(十)有关管辖、回避、延期审理等的程序事实;
(十一)与定罪量刑有关的其他事实。
四、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必须委托律师做辩护人吗?
不是,除了侦查阶段之外,其他情况下可以委托下列人员做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五、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满足哪些条件可以宣告缓刑?
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六、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开庭后法院的审理流程有哪些?
1、审判长宣布开庭,传被告人到庭;
2、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3、被告人、被害人进行陈述,公诉讯问被告人;
4、进行质证,申请证人出庭,出示鉴定意见
5、法官宣布辩论终结,被告人陈述;
6、法官评议和宣判。
七、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开庭后嫌疑人享有哪些权利?
(一)可以申请合议庭组成人员、法官助理、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回避;
(二)可以提出证据,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
(三)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
(四)被告人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后作最后陈述。
可见,毁坏公共财物罪标准并不完全取决于毁坏公共财物的数额,即使数额不够5000元,但情节较为严重的也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并且无论是损坏公共财物还是损坏个人财物,情节严重的都要承担刑事责任。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